按照校党组【2011】28号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拟启动实验中心主任选任工作。
一、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
1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,工作表现好,遵纪守法,勤政廉洁,身心健康。
2、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。
3、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,来校工作四年以上。
4、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。
二、选任方法与步骤
1、个人申报。申报者须进入学校组织部网站,下载并认真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系(部)、中心干部自荐表》。
2、学院审核。学院汇总报岗情况并组织资格审查;公示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,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。
如有申报者,请于2017年3月17日前将《太原理工大学系(部)、中心干部自荐表》提交到学院党政办,过时不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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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月9日